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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信息安全等级保护”更名后,发生了哪些变化?

发表时间:2017-09-14

2017中华医院信息网络大会(2017CHINC)召开期间,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系统评估处处长任望对今年正式施行的《网络安全法》进行了详细解读。


备受关注的《网络安全法》于6月1日正式施行。作为我国 部全面规范网络空间安全管理的基础性法律,它的施行,标志着我国网络安全从此有法可依,网络空间治理、网络信息传播秩序规范、网络犯罪惩治等即将翻开崭新的一页,对保障我国网络安全、维护国家总体安全具有深远而重大的意义。《网络安全法》2016年11月7日十二届人大常委会通过,2017年6月1日起实行,共7章79条,包括网络安全法的方针、战略、要求、目标等,是我国网络安全法律法规体系的核心。


值得关注的改变是下面几点:


,内外资企业同等对待,都受发条约束;

第二,授权国务院。即制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办法、组织国家安全审查、制定办法对出境数据进行安全评估、公布网络关键设备/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、必要时在特定区域限制网络通信;

第三,“信息安全等级保护”更名为“网络安全等级保护”;

第四,制定网络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;

第五,制定有关规定规范发布漏洞等信息;

第六,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在境内存储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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